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,宗教团体该怎样做? ——结构化研讨为“五教同行”再“充电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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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中央、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聚焦“争当宗教领域治理现代化先行省”新目标新要求,5月29日上午,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2020年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结构化研讨课。学员们按照“同心之旅”的小组命名分组围坐,围绕“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中宗教团体的功能职责”主题畅所欲言,现场气氛热烈。

与此次研讨相结合,学员们之前已先后聆听了 “中国政教关系的历史传统与独特优势”“宗教中国化与中国宗教对国际社会的担当” “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提高宗教法治化水平” “宗教与国家安全”等四个专题讲座,从历史、文化、理论、实践等多维度全面把握和理解宗教中国化、宗教工作法治化以及宗教领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。本次结构化研讨是对前一阶段理论学习的进一步深化,旨在提高学员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事宗教事务的能力。

  “一心组”的研讨议题是:树立法治观念和现代治理理念。
       小组认为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,必须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,树立法治观念和现代治理理念。具体是要做到四点:一是要加强法治化的相关学习;二是要加大宗教人才培养力度;三是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落地生根;四是要加强宗教团体自养自治能力。

  “健行组”的研讨议题是:规范团体的制度化建设。

小组指出加强宗教团体的制度化建设,是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。一是要实行分区分级分类管理;二是要建立健全宗教团体制度;三是要加强管理团队建设;四是要接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争取支持。

   
      “窗口组”的研讨议题是:教职人员在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。
       小组强调发挥教职人员在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,意义重大、刻不容缓。“后浪”足,则“前浪”劲。应加强教职人员再培育,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,开展走访、调研、交流、锻炼等,做好教职人员人才培养工作。
   
       “同心组”的研讨议题是:宗教团体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中的作用。
       小组表示发挥宗教团体作用,依法维护宗教自身权益,意义十分重大。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,带领宗教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,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;另一方面要抵制非法宗教活动,确保合法的宗教活动和自身权益得到维护。

          通过本次研讨,学员们一致认为,结构化研讨的新型教学方式为“五教同行”又连上一张网、打开一片天,同时也值得各宗教借鉴学习。在前期系列专题学习的基础上,通过理论结合实践,进一步探讨学员们困惑的现实问题,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所学、交流所做、思考所需,有效激发学员们的主体性和积极性,更有利于各宗教之间增进情感、相互理解、和谐共生。

(图文:浙江社会主义学院教研部)